商標異議商標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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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未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
(二)超出法律規定異議期限的;
(三)商標異議申請中沒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的;
(四)未在規定期限內-商標異議規費的;
(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補正或未按要求補正的。
商標異議費用按所提異議的類別收取,每個類別1000元。
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初步審定公告次日起算。異議期間的是-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個工作日。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異議理由應當用文字明確表述,以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和商標局審理。如沒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將導致該異議申請不予受理。異議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商標異議程序,未聲明的視為放棄提交補充材料。
商標異議答辯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商標異議代理,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商標異議,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北京國韜智軟將堅守使命,商標異議答辯,始終陪伴大家,為您的-成果提供保障!選擇國韜,選擇安心。公司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春和路50號院8號樓4層427 聯系人:呂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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