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加轉應平衡,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2、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起重機司機培訓機構,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操作控制器時,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3、當履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起重機司機培訓價格,徐工起重機維護廠家,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起重機的地面松軟不平時,起吊禁止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塔式
全方面檢查是根據周期內所做的詳細檢查。全方面檢查應由有足夠能力的人(如-一具有塔機設計、制造或維修經驗、熟悉有關條例和標準的-)執行。檢查人員應根據檢查結果作出采取何種處理措施的判斷。
檢查內容
1、振動、異常噪音或溫升
2、整機或部件狀況差:變形、銹蝕、磨損
3、機械設備的完整性,電機和齒輪箱、欄桿扶手、滑輪、軸
4、制動器
5、接頭、螺栓、銷軸
檢查周期
對塔機整機或部件的全方面檢查應根據塔機的使用頻度、載荷狀況確定,至少應符合如下的時間要求:
1、第4年時;
2、第8年時;
3、0年時;
4、0年以后每年全方面檢查一次
1、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的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機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處的額定起重能力。如達不到上述要求,徐工起重機服務站點,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總-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額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時,總-應在場指導。
2、起重機在安全保護裝置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嚴禁帶病作業;在作業中,起重機司機培訓費用,嚴禁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及運動件所及區域做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傳動部分應潤滑-。
3、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雨雪過后作業前,繁昌起重機司機,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后方可進行作業。
4、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地點或信號時,徐工起重機售后保養,設置信號傳遞人員。在開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者在夜間進行工作,都應該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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