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均衡分配商超內的照明亮度時,應以整體照明的店內平均亮度為1,店面櫥窗為2~4倍,店內正面深處部分為2~3倍,商場超市燈具照明設計,產品陳設面為1.5~2倍,需加倍亮度的當地只需加上部分照明即可。
當然,線性燈與貨架筆直的安置方法關于常常需求變動方位的超市來說,也許是一個折衷的安置方法。
白熾燈光耀眼而顯得熱烈,熒光燈柔軟,一般商超都是兩者并用。從產品顏色來看,冷色青、紫用熒光燈較好,暖色橙、紅用白熾燈更能杰出產品的鮮艷。服裝、化妝品、蔬菜、生果等運用白熾燈、聚光燈則能---地杰出產品的顏色,發明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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