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建筑是否有---設置專門的消防水泵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稱《建規》第8.6.3條規定:“設置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消防水箱或氣壓水罐、水塔”。
照此規定,設置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筑物,均應設置消防水箱。這類建筑多為4、5層的多層建筑,而市政管網的壓力一般為20到30米水柱,蘇州市抽水泵,為滿足不利點消火栓所需充實水柱的需要,這類建筑還應設置消防水泵。但是,多層建筑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的目的僅是用來撲救初期火災,大量的撲救工作還要依靠城市---,為此設置消防水泵難免有點浪費。對于這類建筑,不知是否可以借鑒高層建筑在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設置增壓設施的做法,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設置能夠通過消火栓箱內的按鈕或由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水流指示器啟動的增壓泵來滿足充實水柱的需要。
需要關注的是,在市政管網能夠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的前提下,小型抽水泵,不知是否可以考慮根據建筑物的不同用途來確定是否設置消防泵。即在廠區和大型的公共建筑內,提倡設立消防泵使其具備一定的自救能力,而在一般的居民住宅內,電動抽水泵,則允許其不設消防水泵,火災時消防車利用水泵接合器在室外噴水滅火,畢竟即使在住宅樓內設了消防泵,居民也不一定能夠正確使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以下稱《自動報警規范》第8.2.2條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我們知道,消防水泵在火災發生后一段時間內仍要發揮作用,來完成對建筑火災的撲救工作。因此在這段時間內,仍要---水泵線路的安全。對于配電室與電氣豎井距離較遠,消防用電設備容量較大,線路無法暗敷的,可以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后敷設在吊頂內。在這種情況下應避免采用耐火槽盒,因為吊頂也是火災多發地段,敷設在吊頂內的線路火災時并不安全,而且槽盒僅能防止外部燃燒對線路的破壞,無法防止槽盒內線路自身故障造成的火災。建議消防水泵等重要消防設備采用耐火電纜供電,以---發生火災時能夠在一定的時間內不受影響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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