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證明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折疊辦理途徑申請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自主--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自主--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商標續展的重要性
商標有效期是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商標的注冊使用的期限也從屆滿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屆滿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準續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權10年。 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外,還要進行實質-。所謂實質-,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的錯誤,因為 ,商標注冊,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權利拱---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
商標權利人一定要看重這一點。
商標異議簡介
商標異議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提出反對意見,要求商標局對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的法律制度。
2.商標異議制度的理解與適用
一、關于異議人主體資格問題
原《商標法》7條明確規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新法第30條也作了同樣的規定。雖然任何人都享有異議權,商標,但任何人在其提出異議申請的同時,必須證明其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組織。因此,異議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其身份真實、---、有效。如自然人出示、法人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交與原件內容相一致的復印件,商標局,或者提交經頒證機構證實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對于自然人---他人名義、假名、化名提出異議的,法人以因吊銷等事由而無效的工農業執照、公章提出異議的,商標設計,應當不予受理;對于已經受理的,因其欠缺主體資格予以駁回,在現行法律沒有規定此種駁回制度的情況下,可以作為結案理由之一,準予被異議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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