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內允許噪聲級標準,吊頂隔音材料,是對住宅樓內、外噪聲源在住宅臥室、起居室(廳)產生的噪聲的總體控制要求。本規范對住宅戶內其他房間的允許噪聲級暫不作規定。
住宅的室內允許噪聲級按安靜程度劃分為兩個-的標準,以適應不同標準的建筑。其中4.1.1條的標準是所有住宅都要達到的要求標準,隔音吊頂,4.1.2條是住宅噪聲控制的高要求標準,供高標準住宅設計使用。
住宅室內噪聲的測量條件和測量方法見本規范附錄a。
修編的主要依據:參考了-對住宅噪聲反應的-成果以及相關噪聲標準指南,并考慮與-《聲環境標準》gb 3096—2008的協調性和標準的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