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面向全球的維修制造基地。
在海關特殊-區域內開展保稅維修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支持有條件的海關特殊-區域外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無污染產品的保稅維修業務,積極探索開展以企業為單元的保稅維修-新模式。擴大企業自產產品維修、再制造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海關特殊-區域外自產產品“售后”保稅維修再制造業務。支持開展飛機拆解維修業務,搭建二手飛機、二手航材及飛機零部件交易流轉平臺。爭取適航-便利化措施。積極爭取允許符合條件的維修企業的維修工具在保稅狀態下“二線出區”用于現場客戶支援,研究制定規范化-流程。
開展內地律師事務所與港澳律師事務所聯營。取消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外籍-的比例要求,取消外商投資工程設計企業申請-時對-工程設計業績的要求。支持外國學校、教育機構在自貿試驗區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非義務教育類。爭取進一步放寬或取消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機構、機構的投資方條件-,支持外資直接入股既有內資人才中介機構。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注冊的外資-公司、外資租賃公司等外商投資企業以自有資金從事區內商業地產購置及租賃業務,支持使用-結算。
積極推進大健康產業發展。
爭取對國外已-批準上市但未獲得我國注冊批準的-進口注冊申請,多式聯運招商引資,可按照新藥注冊特殊審批管理規定的要求,申請實行特殊審批。爭取對機構-急需且在我國尚無同品種產品獲準注冊的,由市實施進口批準,在自貿試驗區內機構使用。推動港澳服務提供者和臺灣-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獨資機構,爭取開放外資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外資獨資機構,鼓勵境內外保險資金投資養老實體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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