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危險廢物經營---管理辦法》中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也就是說,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只能將其危險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的單位收集或處理。
公司主要經營廢包裝桶的清洗處置。廢包裝桶清洗處置屬于“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同時根據《危險廢物名錄》2008,本項目處置的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其類別為hw49其他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41-49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清洗雜物,即本項目屬于危險廢物處置。
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1.不同品種危險廢物分別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
2.危險廢物貯藏間外貼有“危險廢物”字樣標識
3.固體危險廢物:包裝完整,不滲漏。
4.液體危險廢物:容器密封、有蓋;
5.氣體危險廢物:容器密封、安全閥---。
6.危險廢液暫時存放應采取防滲漏、防外溢措施。
7.各部門及承包商在設備維修中產生的廢油、設備漏油和汽車維修廢油應全部倒入區域的廢油桶中。
不得倒入廠內、外空地、草地及地下管網的檢查井中。
灑漏在地面的廢油由責任部門相關方由相關負責部門---用棉紗或報紙清除。
8.擦機器、設備及擦油手的廢油棉紗,需放置在各部門的廢油棉紗容器內。
集中送到廢棄庫按危廢處置。
9.廢棄或暫時不用的空油桶應送交廢棄庫集中存放,避免油污污染地面及雨水沖刷后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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