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商標異議,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是-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后的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公告
申請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初步審定公告次日起算。異議期間的是-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個工作日。北京國韜智軟-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標代理人、 版權代理人組成,商標異議代理,實力-、具備豐富經驗的-人員組成;從事商標業務多年,經驗豐富,平臺內商標資源眾多。北京國韜智軟-是商標局正規備案代理機構!
1.一份異議申請只能對一個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針對一標多類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 異議,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異議申請中列明多個類別,也可以按照被異議商標的類別分別提交申請。
2.異議材料應提交一式兩份并標明正、副本,編排證據目錄及頁碼。異議證據材料應完整、精煉,被異議的商標,紙質證據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證據材料較多的,建議以光盤等電子載體形式提交。
3.辦理異議申請及相關事宜應當使用中文,紙質異議申請書件應當打字或印刷。相關證據材料內容為外文的,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
4.應正確、規范、逐項填寫異議申請書,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一欄加蓋與申請人名義相同的或簽名。
5.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勾選,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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