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無線電管理發布《加強各部門無線電管理的若干規定》國無管〔1994〕18號,明確了授權或委托各部門無線電管理機構行使部分無線電管理職權等問題,隨后成立了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鐵路系統無線電管理工作。1996年,無線電管理、聯合發布《鐵路無線電管理規則》,進一步明確了鐵路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的職責等。后續,、通過建立鐵路無線電頻率保護工作長效機制,大力支持鐵路高速化、信息化建設,并加強對相關頻率的保護性監測,切實保障鐵路gsm-r、800mhz頻段列車安全預警等頻率的使用安全。
2013年3月,吸盤天線,鐵路系統實行政企分開改革,原擬定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新組建的鐵路局由管理,承擔原的其他行政職責,部分鐵路無線電管理和-劃入鐵路運輸企業。鐵路系統改革后,鐵路無線電頻率管理者與使用者也從合一變為分開,鐵路無線電應用點多線長,跨行政區域多,臺站屬地管理也存在一定問題。早期鐵路無線電管理相關規章已不適應當前需求,需要通過制定《辦法》,對鐵路無線電頻率和無線-站相關許可的-程序、職責分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機制等予以明確,進而提升鐵路無線電管理的-行政水平。
與國際電力設備制造商紅相電力集團及下屬研究所有多年的天線研發合作關系。
與連接器生產廠商---美國安費諾公-期合作關系
基于制式無線-在使用性質上的特殊性,根據《條例》規定,《辦法》明確鐵路局對在鐵路機車上設置、使用的制式無線-站實施許可;在鐵路機車上設置、使用的部分非制式無線-站,由無線電管理機構委托鐵路局實施許可,防爆天線,其他無線-站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審批。為了便于掌握各類-的使用情況,鐵路局應當將制式無線-執照及無線-識別碼核-況定期通報無線電管理機構。
無線-站是是無線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設置有固定臺址的無線-站,需要占用特定的物理空間依托建筑物或獨立設置,如果無線-站或其周邊建筑物設置不當,可能會導致區域內電磁環境惡化、通信效能下降,天線,甚至對其他正在-使用的無線-站產生有害干擾。因此,臺站建設布局既要遵守無線電管理相關規定,又要符合城鄉建設規劃。《辦法》明確鐵路局牽頭規劃用于運營指揮調度、列車運行控制等涉及鐵路運營安全的無線-站的建設布局和臺址,做好臺站周邊的電磁環境監測和保護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無線-站使用一定年限后設備會自然老化,可能會導致發射頻率、發射功率、天線增益、天線高度等技術指標出現偏差,干擾其他正常使用的-臺站。《辦法》要求無線-站設置、使用人應當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無線-站性能指標符合無線電管理相關規定和鐵路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必須對臺站設施和設備進行合理的維護,-其本身正常工作需要的同時,有效避免對其他-無線-站產生有害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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