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于答辯程序。
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
由于紙質《商標公告》排版的技術原因,一般在異議期一個月提出的 異議申請,《商標公告》中還有可能刊登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公告,因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刊發注冊 公告的,撤銷原注冊公告,經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標公告》刊登商標異議和異議裁定情況。
商標異議答辯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北京國韜智軟將堅守使命,始終陪伴大家,為您的---成果提供保障!選擇國韜,選擇安心。公司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春和路50號院8號樓4層427 聯系人:呂經理
商標撤三時間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法律規定,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申請復審。當事人對商標評審的決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