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防工程或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 建筑面積大于500㎡ 的地下商店、展覽廳和健身體育場所;
2 建筑面積大于 1000㎡的丙、丁類生產車間和丙、丁類物品庫房。
3 重要的通信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機房,柴油發電機房和變配電室,重要的實驗室和圖書、資料、檔案庫房等;
4 歌舞---放映游藝場所。
8.4.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火災應急廣播系統的設計應按現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的規定執行。
8.4.3 設置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煙排煙設施等的人防工程,應設置消---制室,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1.9條和第4.2.4條的規定。
8.4.4 燃氣濃度檢測報警器和燃氣緊急自動切斷閥的設置,電動對開多葉調節閥,應符合現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
機械排煙時,排煙風機和風管的風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擔負一個或兩個防煙分區排煙時,應按該部分面積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計算,調節閥,但排煙風機的排煙風量不應小于7200m3/h;
2 擔負三個或三個以上防煙分區排煙時,應按其中防煙分區面積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計算;
3 中庭體積小于或等于17000m3時,排煙量應按其體積的6次/h換氣計算;中庭體積大于17000m3時,其排煙量應按體積的4次/h換氣計算,但排煙風量不應小于102000m3/h。
6.3.2 排煙區應有補風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不大于50pa時,可采用自然補風;
2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大于50pa時,應設置火災時可轉換成補風的機械送風系統或單獨的機械補風系統,補風量不應小于排煙風量的50%。
6.3.3 機械排煙系統宜單獨設置或與工程排風系統合并設置。當合并設置時,應采取在火災發生時能將排風系統自動轉換為排煙系統的措施。
機械加壓送風防煙及送風量
6.2.1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計的要領是同時---送風風量和維持正壓值。很顯然,正壓值維持過低不利于防煙,但正壓值過高又可能妨礙門的開啟而影響使用。根據科研成果確定為:防煙樓梯間的送風余壓值為(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風余壓值為(25~30)pa。
送風風量的確定通常用“壓差法”或“風速法”進行計算,并以其中大者為準進行確定。
采用壓差法計算送風量l-y(m3/h)時,防爆閥,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0.827 ——計算常數;
△p ——門、窗兩側的壓差值;根據加壓方式及部位取(25~50)pa:
b——指數;對于門縫及較大漏風面積取2,對于窗縫取1.6;
1.25 ——不嚴密附加系數;
f——門、窗縫隙的計算漏風總面積(m2)。
0.8m×2.1m單扇門,電動密閉對開多葉調節閥,f=0.02m2;
1.5m×2.1m雙扇門,f=0.03m2;
2m×2m電梯門,f=0.06m2。
由于人防工程的層數不多,門、窗縫隙的計算漏風總面積不大,按風壓法計算的送風量較小,故實際工程設計時,應按風速法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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