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費用按所提異議的類別收取,每個類別1000元。
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初步審定公告次日起算。異議期間的是-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個工作日。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異議理由應當用文字明確表述,以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和商標局審理。如沒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將導致該異議申請不予受理。異議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未聲明的視為放棄提交補充材料。
辦理北京市國韜智軟---是我國商標局---備案代理組織!商標變動,找國韜---商標異議:對初審公示期限內別人核查根據的商標提出質疑,維護保養本身---權益。對初審公示之日起三個月內,可明確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辦理,阻攔別人商標的受權,維護保養本身的---權益。北京市國韜智軟---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商標委托人、版權代理人構成,整體實力扎實、具有豐富多彩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構成;從業商標業務流程很多年,閱歷豐富,服務平臺內商標---源諸多。
商標異議答辯的流程一般如下:
1.被異議人依照前述所需材料進行準備;
2.被異議人自己提交或委托商標代理機構提交材料,提交材料須在1個月內作出;
3.商標局在收到商標異議材料后,受理該商標異議答辯事宜,時間一般為1-3個月;
4.商標局對商標異議材料進行---裁定,并下發決定書,時間一般為12個月內。
另外,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申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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