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海普儀器設備校準有限公司為您提供常州計量校準報告。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器具示值誤差的一組操作。是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校準結果可用以評定計量儀器、測量系統或實物量具的示值誤差,或給任何標尺上的標記賦值。
該定義的含義是:
⒈在規定的條件下,用一個可參考的標準,對包括參考物質在內的測量器具的特性賦值,并確定其示值誤差
⒉將測量器具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校準鏈,將其溯源到標準所復現的量值。
校準的目的是:
⒈確定示值誤差,并可確定是否在預期的允差范圍之內
⒉得出標稱值偏差的報告值,可調整測量器具或對示值加以修正
⒊給任何標尺標記賦值或確定其他特性值,給參考物質特性賦值
⒋---測量器給出的量值準確,實現溯源性。
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范或校準方法,可作統一規定也可自行制定。校準的結果記錄在校準zs或校準報告中,也可用校準因數或校準曲線等形式表示校準結果。
⒌校準是在規定條件下進行的一個確定的過程,用來確定已知輸入值和輸出值之間的關系的一個預定義過程的執行。
校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⑴環境條件 校準如在實驗室進行,則環境條件應滿足檢定規程/校準規范中要求的溫度、濕度等規定。校準如在現場進行,則環境條件以能滿足儀表現場使用的條件為準。
⑵儀器 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
⑶人員 進行校準的人員應經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應的合格zs,只有持證人員方可出具校準zs和校準報告,也只有這種zs和報告才認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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