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業務涉及到歐盟的企業來說,gdpr的出現,無疑將-地沖擊它們的生存法則,如果想滿足gdpr的要求,數據治理公司,恐怕要耗費大量成本來-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因此企業合規成本的提高是中國數字經濟直觀的影響。但深究的話,問題似乎要更復雜。滿足gdpr的合規要求對于大企業來說雖然增加了成本,但憑借龐大的體量,完全可以承受得起,甚至更可以借此機會塑造一個具有公信力的全新企業。
不過關于gdpr帶來的影響,我們也不該盲目-,還是有可借鑒之處。首先應該認識到,-保護和數字經濟之間,永遠不可能找到的平衡點,根據形勢進行動態平衡才是途徑。短期內,我們在大方向上應該堅持經濟發展以造福于國民,畢竟數字經濟在我國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但長遠考慮,國民的自我-保護意識是逐漸加強的,信息數據治理公司,提升企業的公信力勢在必行,單純依靠企業的自覺很難贏得公民的-,因此需要在小化影響經濟發展的情況下從立法層面不斷完善,方能達成目標。
然而中小企業卻恰恰相反,由于缺乏足夠的財力做支撐,如果不放棄歐洲市場而-改造企業,恐怕將難以-企業生存,因此這些企業要慎重評估gdpr帶來的影響,適當取舍,敏感數據治理公司,方為生存之道。如果用力過猛,過度采用gdpr,可能會適得其反。很多技術的-都離不開這些中小型-企業,這些企業的消亡勢必會影響我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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