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合手術室由手術間、主機房、設備間、控制間等功能用房組成。
2復合手術室包括單一組合方式的dsa復合手術室、ct復合手術室、mri復合手術室和多功能組合方式的dsa+ct復合手術室、dsa+mri復合手術室、dsa+ct+mri復合手術室。
3.復合手術室的流程、基本裝備配置、空氣調節與空氣凈化、給水排水、電氣應符合gb 5033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的要求。
4主機房各項建筑條件應符合gb 51039《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的要求。
5復合手術室應配置氧氣、真空吸引、壓縮空氣、-、氧化亞氮、氮氣、廢氣排放以及其他特殊氣體。氣體應符合gb 5033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和gb 50751《氣體工程技術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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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手術室應滿足所選醫學影像設備場地環境條件要求。mri復合手術室上層不宜設置帶震動設備的房間。mri復合手術室應-手術間與電梯井道的距離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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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手術室應納入潔凈手術部整體布置。應符合gb 50333《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范》建筑平面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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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手術室手術間醫學影像設備應合理組合布置,可采用以下方式:a)采用固定主機或移動主機兩種不同方式合理布置用房和通道。b) 主機房、設備間、控制間應按醫學影像設備安裝要求進行設計。包括設備定位、電纜溝、天軌、電源及設備基礎等詳細設計。c)mri復合手術室主機房上空不允許其它管線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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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手術室手術間的建筑面積不應低于48 m2,凈高不宜低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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