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噴塑產品外觀方面
外觀采用目測法,噴塑廠家用正常的或經過矯正的視力進行檢驗。
● 噴涂顏色:噴涂的顏色應與選定的樣板或色板一致,噴涂后的產品表面色澤均勻,目測沒有明顯色差。
● 噴涂層厚度:噴涂層的厚度應符合設計及使用要求,張家港燈具產品噴涂,噴涂厚度均勻,附著力強。
● 產品清潔:產品內外可見表-位,均應清潔,無污漬、油漬等影響外觀的任何污物,也不允許在手指劃后有殘留的白色痕跡。
● 噴塑產品外部絲印檢驗要求
檢驗噴塑產品的絲印內容和顏色符合設計的圖紙要求,絲印清晰,不允許有錯印、漏印、顏色不符、不能辨認或缺損造成的較大絲印斷線等缺陷。
● 噴塑產品外觀缺陷檢驗要求
● 漏水、生銹:噴塑產品不允許漏水,噴塑產品檢驗需要先做防水試驗。每批噴塑產品抽取2%作防水試驗,在盒底放入衛生紙,再將噴塑產品安裝上螺釘并擰緊,燈具產品涂裝廠家,用膠帶將堵頭孔封上,將噴塑產品頂面、正面、背面在水龍頭下沖淋20分鐘,燈具產品噴塑加工,然后將噴塑產品表面擦干,在檢查噴塑產品,檢驗衛生紙是否浸濕,未浸濕既為合格。防水試驗后,再將所有產品打開,盒底置于強光下作透光檢查,盒底的四角不允許有透光現象,不允許有裂紋、缺焊、漏洞;上下蓋結合面應平整、倒角平滑,不允許有缺口、裂痕、變形;防水膠墊尺寸合適,不允許有老化、不均勻和破損,膠墊材質需要與樣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