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關于深入打好污染---、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改革、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的-,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治污、科學治污、---治污,不斷嚴格責任、優化方式、完善機制、規范行為,提高生態環境效能,切實---生態環境,保障---環境權益,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優化生態環境保護方式提能的指導意見》環〔2021〕1號。
具體如下: 一、明確職責,切實落實行政責任
一建立事項目錄。2021年6月底前,各-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律、行規、部門規章立改廢釋和地方立法、“三定”規定等,對事項進行清理并編制-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事項目錄,按程序報-批準后向社會公開,同時建立年度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做好鄉鎮綜合改革。
二完善---責任制度。2021年底前,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制定公布簡明易懂的行政---要求,對作為責任層級的事項,進一步落實崗位責任,公開---方式,細化工作流程,強化內部---,明確問責辦法。各-生態環境部門要選擇部分市、縣開展---評估試點,以---效能為中心,從力度、辦案、工作---、優化---、指導幫扶、企業評價和公眾滿意度等方面,制定可量化的---評估辦法。
三強化現場檢查計劃制度。2021年起,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據---要求,科學統籌日常---和檢查等所有現場檢查任務,結合---力量、技術裝備和經費保障等情況制定年度現場檢查計劃并按月細化落實。、-安排的專項---活動也應納入市、縣現場檢查計劃。年度及月度現場檢查計劃應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因上級臨時部署重大行動等特殊情況,應對現場檢查計劃作出相應調整并備案。
1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
驗收監測應在工況穩定、生產負荷達到設---產能力的75%以上情況下進行。
2和控制,分監測人員、水質、氣體、噪聲、固體廢物五項進行。
1參加竣工驗收監測采樣,檢測數據經三級審核。
2水質監測分析過程中的和控制
實驗室分析過程一般應加不少于10%的平行樣。
4聲級計在測試前后用標準發生源進行校準,測量前后儀器的靈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則測試數據無效。
5固體廢物監測分析和控制
對可以得到標準樣品或控制樣品的項目,應在分析的同時做10%的質控樣品分析。
3驗收監測污染因子的確定原則。
4廢氣監測技術要求,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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