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合伙協議,怎么認定合伙成立?
投資合作未簽訂書面合伙協議而進行口頭約定時,盡量---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同時也應在出資時通過轉款備注、手機---或聊天等方式再次確認合伙約定并留存記錄,以及對外的公示注冊等也應當以合伙人的名義申請,降低認定合伙關系不成立的風險,方可達到事前預防的效果,當然如果在事前簽訂一個約定明確的合伙協議,---保護制度,那就更有保障啦。
合伙的概念既可以從法律行為的角度給出,加強---保護,也可以從組織形態的角度給出。就法律行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協議;就組織的角度而言,---保護公司,合伙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形態。由此可知,無論是從法律行為角度還是從組織形態角度,都強調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