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司章程,我們應該...
在文件中,創業者可以就各自占創業事項多少利益比例,各自承擔的---比例,---服務,各自的工作內容,如何引入新的創業伙伴和退出機制等問題都——的做出明確約定。一旦發生法律---,這些制度性文件即是保護----權益的有力。我國調整合伙的法律規范,一是通則中有關個人合伙及法人聯營的規定,二是合伙企業法。《------合伙企業法》頒布于1997年2月,2006年8月進行了修改。本章內容主要是依據修訂后的合伙企業法而撰寫。
沒有簽訂合伙協議,怎么認定合伙成立?
張某是一個體工商戶的老板,趙某是某公司的職工。2019年10月,張某與趙某協商,準備成立一個艾草公司,張某擬投資60%,---服務中心,趙某占40%。由于兩人關系較好,趙某又在公司上班,沒時間經營,就委托張某管理。但兩人沒有訂立合伙協議,趙某投資10萬元,張某收錢后出具了---。 艾草公司于2020年4月開始生產,并且效益較好。到了同年12月,趙某要求查看公司賬目,張某卻一口回絕,稱公司是自己的,并表示當時的15萬只是自己借趙某的,趙某急忙到工商部門查詢,得知公司是由張某一人注冊的。趙某無奈只能向提起,目前---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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